【中美貿易戰】美企就電腦侵權申請發起337調查 聯想涉案

經濟脈搏

發布時間: 2019/05/30 18:44

最後更新: 2019/05/30 18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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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美貿易戰再添戰綫,有美企指控有輸美電腦等侵犯其專利權,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提出申請,要求發起337調查。中國聯想集團有限公司涉案。

據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網站,美國Neodron公司上周三(22日)按《美國1930年關稅法》第337節規定,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提出申請,指控對美出口、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觸控移動設備、電腦及其組件(Touch-Controlled Mobile Devices, Computers, and Components Thereof),侵犯其專利權,請求ITC發起337調查,並發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。

美國晶片生產商Tela Innovations,去年12月亦曾要求ITC發起337調查,指控對美出口、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特定集成電路及包括該集成電路的產品,侵犯其專利。其中,聯想亦涉案。

根據美國《1930年關稅法》第337節的規定,337調查的對象為進口產品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行為,以及進口貿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競爭。

如果ITC經調查認定進口產品在美國市場上,侵犯了知識產權,其有權採取救濟措施,包括禁止涉事企業的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等。有關救濟措施如下:

  • 有限排除令,即禁止列名被告企業的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 
  • 普遍排除令,即不分來源地禁止所有同類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
  • 禁止令,即禁止侵權企業從事與侵權行為有關的行為,包括停止侵權產品在美國市場上的銷售、庫存、宣傳、廣告等
  • 扣押和沒收令,如果USITC曾就某一產品發布過排除令,而有關企業試圖再次將其出口到美國市場,則美國海關可以根據USITC發布的扣押和沒收令,扣押並沒收所有試圖出口到美國市場的侵權產品

據了解,救濟措施無確定的有效期,除非ITC認為侵權情形已不存在,否則排除令和停止令可在涉案知識產權有效期內一直執行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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